
珠饰研究的先驱贝克先生最早对蚀花玛瑙进行了分期,他的分期至今仍然是对大部分蚀花玛瑙断代的依据。贝克的分期理论共有三期。第一期,早期,即印度河谷文明时期,包括两河流域的乌尔王墓和基什出土的蚀花玛瑙珠,编年最早的可到公元前2600年甚至更早。 第二期,中期,大致相当于铁器时代的繁荣期,贝克将这一期的编年范围限定在公元前300年至公元200年这五百年之间。第三期,晚期,大致始于公元7世纪伊斯兰文明崛起前后的几百年,贝克将这一期的编年限定在公元600年至公元1000年之间,实物资料大多来自中亚和萨珊波斯。 随着新资料的出现,一些前人未见的资料弥补了以前对蚀花玛瑙分期年代的不确定,现将贝克的分期表中的编年信息进行调整。第一期,早期,大致应为公元前2600年至公元前1500年;第二期,中期,上限至少可以提前到公元前500年,这一时期为铁器时代繁荣期,整个印度、伊朗和东南亚都在制作蚀花玛瑙珠,编年范围为公元前500年至公元200年;第三期,晚期,上限可提前到萨珊王朝肇始,直至萨珊灭于阿拉伯王朝,即公元300年至700年之间。此外,根据现今更丰富的资料,蚀花玛瑙珠的分期应该还有一个“第四期”(此图表暂不涉及),即公元7世纪阿拉伯崛起之后,伊斯兰工匠延续了蚀花工艺,用于宗教箴言的表达。贝克囿于当时有限的资料,没有将“第四期”纳入分期。 图129. 蚀花玛瑙分期表早期公元前2600年至公元前1500年中期公元前500年至公元200年晚期公元300年至公元700年
